数字出版发展趋势
讲到数字出版的发展趋势,我觉得很难说明白,不同的专家、领导,有不同的看法,我总结了4点,和大家分享。
一、产业融合势不可挡
国家提出一个词叫“文化科技融合”,从产业角度来讲,是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的融合。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被称为现代社会两个“互为表里的超级产业”。他们之间是有关系的,信息产业所体现的是形式,是表;而文化产业则是内容,是里。两者是互为表里的关系。
产业融合,还存在谁融合谁的问题,现状是双向不对称,信息产业融合文化产业多,文化产业融合信息产业少。通信业融合传媒业多,传媒业融合通信业少。信息产业是主动的,文化产业是被动的。通信业是主动的,传媒业是被动的。
中国移动的全媒体战略布局显示出信息产业对文化产业的全面渗透。
2006年,中国移动提出“成为移动信息专家”的新战略定位,希望实现从移动通信专家向综合信息服务商的转型。中国移动在全国建了8个基地,不管是音乐、阅读、视频、地图、游戏、动漫、电子商务,还是互联网,基本上和文化、媒体、新闻出版都有关系。
二、数字复合出版大行其道
什么叫复合出版?现在有的出版集团讲,我的集团内部有图书出版社,有报社,有期刊社,有音像电子出版单位,有网络公司,是不是就叫复合了呢?其实不是这个概念。把不同的单位放在一起并不代表你就打破了产业的划分。数字复合出版实际上是指新闻出版单位以结构化内容加工和管理为核心,支持多重产品和服务形态的全流程、数字化、自动化的按需出版方式。包括:
不同出版形式的复合。未来的大型出版传媒集团将打破传统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网络的划分。
不同媒介的复合。如纸张、光盘、磁带、PC、手机、电视屏幕等。
不同产品和服务形态的复合。如电子书、手机报、数字资源库、在线服务、电子课堂等。
不同信息利用方式的复合。如阅读、信息检索、知识关联、多媒体视听、互动交流等。
三、平台为王渐成共识
平台为王基本上已成共识,我们看数字出版的产业链(图1),三分为内容、平台、终端。这个“三国演义”和魏蜀吴三国演义不太一样。魏蜀吴三国演义是一强两弱,孙刘联合抵抗曹魏,但是内容、平台、终端这个三分法是一弱两强,做内容的人是没有话语权的,做平台的,做终端的是很强势的。如果按照七分法,则包括:内容提供、技术提供、平台运营、支付提供、硬件提供、网络运营和渠道运营,在这战国七雄里,到底谁是王者?我们总是听到不同的人说“内容为王”“平台为王”“运营为王”“终端为王”“技术为王”等,到底谁为王呢?现在基本上有个共识,那就是“平台为王”,得平台者得天下。平台模式的风靡世界是逝去的乔布斯为我们创造的。当然,苹果的产品大家都很喜欢。我想,真正改变一切的并不是产品,而是平台。苹果公司本身不生产任何内容,只是搭建一个平台,全世界都在为其提供内容。苹果公司搭建的App Store虚拟超市,一边是成千上万的产品提供商,另一边则是持有其终端产品的移动用户,两者通过这个平台实现了自由交易。
“平台为王”已经成为许多人的共识。以前流行一个说法:“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产品。”最近几年的发展表明,超一流企业是做平台。平台实质上是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三大趋势的集大成者。
四、技术内容浑然一体
在数字出版产业和数字化阅读的大趋势下,最早涉足数字出版的技术提供商,加快了向内容提供商转型的步伐,如方正、同方、谷歌、百度、盛大。以百度为例,在张洪波看来,百度文库的问题已不再适用于“避风港”原则,百度已然从一个网络服务提供商变成一个内容服务提供商。
我们知道,原来“软件”和“程序”在计算机专业中,是有着特定内涵的专业术语,现在成了一个最基本的词。无数的新闻出版单位因为自己的产品做成了应用程序,放到了苹果公司的商店里而感到非常高兴。在App Store中,“软件”或“程序”的概念就是一本书籍、一曲音乐、一段视频、一本期刊、一张报纸。技术与内容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 |